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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民政局关于申报2022年福彩公益金支持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项目的通知

2022-08-19 10:42:00   来源:
随州市民政局关于申报2022年福彩公益金支持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项目的通知
 
各社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乡村振兴的工作部署,积极动员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根据《省民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要求, 现启动2022年市级福彩公益金支持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在全市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社会组织,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近两年年检合格,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独立的银行账号;
(二)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健全的工作队伍和较好的执行能力;
(三)有正在开展实施的助力乡村振兴的项目,具有良好信誉;或计划开展实施的助力乡村振兴的项目,有详细的工作计划安排;
(四)获得规范化建设等级评估达到3A及以上等级者优先;
二、资助类型范围
(一)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A类)。社会组织结合自身特点,根据《随州市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开展专项行动,助力乡村振兴。重点支持以留守儿童、空巢老人、残疾人等为重点,对农村地区低收入群体开展教育帮扶、医疗帮扶、智力帮扶、生活救济、精神抚慰等公益活动的项目。项目总数不超过4个,每个项目资金不超过3万。
)“五社联动助力乡村振兴(B类)。资助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运用“五社联动”机制,深化拓展基层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重点做好特殊困难群体支持性服务、社区社会组织培育(不少于3个)、志愿服务积分管理、"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平台应用(指导设计项目不少于1个)等工作,助推基层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每个项目资金不超过3万。
三、项目申报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各申报单位可在随州民政官网、随州社会组织网下载项目申报书,于2022年9月4日17:30前将项目申报书电子档发送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邮箱mz3590135@163.com,逾期不受理。每个社会组织只能申报1个项目。
四、项目实施
(一)评审。市民政局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组织评审小组进行集中评审,包括申报项目的主要内容、实施地域、受益对象、预算的编列、资金的配套等情况。项目评审中,优先考虑在特定领域发挥独特作用、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项目,优先考虑体现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特色的项目。
(二)立项。市民政局根据评审小组评审结论,将立项建议名单和资金额度按程序报批,批准后立项并向社会公告。
(三)材料报送。获得立项的社会组织必须于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市民政局报送以下资料(一式二份):
1、纸质申报书,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2、盖有年检结论的登记证书副本、银行开户文件、荣誉证书、评估等级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3、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配套资金承诺书;
未按期报送或纸质申报书和电子申报书内容不符的,将取消该社会组织立项。
(四)项目实施。市民政局于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与项目执行单位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拨付50%的资金,项目末期评估合格,拨付50%的资金。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正式开始实施,各申报单位务必严格按照项目进度表,认真组织实施,自觉接受监督检查。项目一经立项,不得分包、转包,不得调整。项目在执行过程中由于特殊原因需要终止、撤销、变更的,须报市民政局批准。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所有项目均应于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
(五)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市民政局将组织评估验收,重点检查项目的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结果、受益对象和社会效益等情况。验收不合格的,市民政局可收回项目资金。
五、监督管理
(一)加强过程监管。市民政局对项目实施全程监督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纠正,重要违规问题依法进行处理。项目执行单位应当按照“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注重绩效”的原则,及时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专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将项目资金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便于追踪问效和监督检查。
(二)做好宣传工作。市民政局和项目执行单位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项目的意义、资助内容和申请办法,及时宣传报道项目开展情况和社会效益,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履行社会责任,为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发挥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各执行单位要及时收集视频、音频素材,整理典型事例,建立专门项目宣传档案,定期向市民政局报送项目新闻稿,在开展项目宣传活动、下发资料及配发物品上要注明“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标识。
(三)实施奖惩激励。市民政局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项目完成情况将与社会组织年检、等级评估、表彰奖励、行政处罚相结合,对社会效益明显的优秀项目进行表彰,对具有可持续发展潜力的创新性项目进行长期资助,对项目没有取得预期效果的社会组织列入黑名单,对不当或非法使用项目资金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追究相关责任。
        项目联系人: 冯金玲 07223590135
  附件:项目申报书
                                                                                                        2022年8月19日

http://www.szshzz.cn/uploadfile/2022/0822/2022082210551733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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