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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要闻】湖北省社工机构运营的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工作指引(试行)

2022-07-20 17:41:14   来源:

为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基层治理和乡村人才振兴有关意见精神,着力提升我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规范化运行水平,按照省民政厅部署,湖北省社会工作联合会现就社工机构运营的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以下简称“社工站”)的运营管理,制定以下指引。

一、把握工作要求

乡镇(街道)社工站是开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推动“五社联动”机制建设、提高基层民政服务能力的协调服务平台,接受县(市、区)民政部门和乡镇(街道)的指导和管理。乡镇(街道)社工站的运营要落实“有场地、有人员、有功能、有制度、有活动”的“五有”标准。

结合当地实际,按照“基层政府统筹协调建站、购买服务项目运作、着力健全‘五社联动’机制”的总体思路,充分用好县(市、区)本级财政资金、福彩公益金对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的支持、慈善资金对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资助,大力推进乡镇(街道)社工站的建设和运营。

保障“五社联动”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五社联动”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规范化运营,建立社区公益基金、推行志愿服务积分管理、开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二、用好场地设施

依托现有可利用的资源和场地,做到资源整合、“一室多用”,优先使用中心社区、乡镇(街道)民政办、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福利机构等现有设施,根据服务需求设立社工办公室、个案咨询室、小组活动室、多功能活动室等活动场所,营造有利于社会工作开展的环境氛围。

(一)按照相关要求建立社会工作服务站运营制度。

(二)社工站标识依据实际情况可采用户外或室内两种形式挂牌。

(三)社工站要管理好配备的办公设施设备,用于保障日常的办公需求。

 

三、配备专业人员

社工站通常由乡镇(街道)配备兼职站长,承接机构应配备不少于2名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或社会工作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驻站社工可统一工服,进行外展活动时应穿戴具有站点标识的服装和工作牌。

社工站工作人员的职责主要包括:一是协助进行档案管理、项目宣传、财务报销等行政工作;二是根据项目协议书中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指标开展服务,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分工,确保服务顺利执行,按期参与项目评估;三是建立服务对象需求评估机制,加强与服务对象的沟通交流等;四是指导村(社区)社会工作室开展专业服务。

社工站工作人员须向站长请示汇报的事项主要包括:文书资料的提供方式、工作制度的建立健全、项目的实时动态和重大事项、与县(市、区)民政部门和乡镇(街道)的汇报事宜、团队培训及督导工作的实施等。

 

四、开展专业服务

乡镇(街道)社工站应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五社联动”为抓手,发挥社会工作专业引领作用,调动多方力量帮助提升困难群众、特殊群体民生服务能力,提高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激发基层社会活力。站内社工应熟练掌握个案、小组、社区等社会工作专业方法,综合运用社区走访、入户访谈、问卷调查、参与观察等社会工作专业技巧,与居民建立信任关系,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分析普遍性问题和个别化案例,规划实施有特色的服务项目和服务个案。服务内容主要包括:

(一)开展困难群众帮扶照料服务。针对政府兜底保障对象中高龄、独居、肢体残障、大病患者等特殊困难群众,在社区的指导和支持下,制定帮扶措施,帮助服务对象整合各类政府资源与社会资源,组织开展邻里互助志愿服务活动,提供必要的探视、关爱和照料资源的链接等服务,遇到突发情况及时报告监护人和社区,积极协助处置,避免意外事件发生。

(二)开展特殊群体关爱支持服务。为留守老人、孤寡老人、独居老人等提供精神慰藉、社会支持、权益保障等服务,协助建立联系互助制度;为留守儿童、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临时监护缺失儿童提供家庭随访、心理疏导、精神关爱、家庭教育指导、权益维护、成长陪伴、危机干预、问题预防等服务,提高儿童福利水平;为留守妇女提供技能培训、能力提升、关系调适等方面的服务,发挥留守妇女在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社区治理等社会生活中的积极作用;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心理疏导、教育矫治等服务,增强救助成效;为受疫情影响的人员、受灾群体提供心理疏导、关系调适、社会融入等专业服务,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对重点个案要做到“一人一案”,逐步规范服务流程,提升服务实效。

(三)开展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协助社区推广志愿服务积分管理,通过积分兑换、志愿者表彰等多种形式,发动居民成为志愿者,激发居民参与志愿服务的热情。加强与志愿者的协作,推行“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协作服务,合力解决社区居民的“急难愁盼”问题。在社区“两委”的支持下,引导社区志愿者骨干、党员干部、驻社区党政机关及企业事业单位牵头成立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实施志愿服务项目,多形式、多渠道发动居民参与社区志愿服务。

(四)孵化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在开展社工服务的过程中,注重培育生活服务类、公益慈善类、居民互助类、志愿服务类社区社会组织,有效激活“僵尸型”社区社会组织,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在提供社区服务、开展志愿服务、扩大居民参与、培育社区文化、促进社区和谐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着力提升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组织化程度,增强社区居民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意识和能力,营造向上向善、孝老爱亲、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守望互助的良好社区氛围。

(五)链接利用社会慈善资源。围绕社区中心工作,运用好湖北省慈善总会“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平台或慈善组织设立的专项基金等社区公益慈善资源平台,发掘项目实施地商户及乡贤能人等资源,筹集设立社区公益基金,为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参与社区治理提供资金资助、物资支持。加强与慈善组织合作,协助实施慈善服务项目,加强对特殊困难群体的生活救助和人文关怀。

 

五、健全内部管理

(一)健全运营管理制度。制定社工站的人员架构、工作职责、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规范等内容。每年有计划地对驻站社工进行社会工作专业技能培训。

(二)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社工站承接运营主体要建立年度预结算制度、专项经费收支制度、财务审核制度等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三)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社工站的服务文书、服务对象的数据档案等信息资料应长期妥善保管,定期归类整理。全面应用全国社会工作信息系统、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

(四)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社工站安全、卫生及消防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保密相关规定,对服务对象个人信息,服务文书信息等做好保密工作。

 

六、扩大社会影响

结合本地实际和购买服务资金使用方向,参照以上服务内容,确定重点领域和重点对象,集中力量打造特色服务品牌,力争“一站一品”。有条件的地方,可以争取相关部门和群团组织支持,结合实际拓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领域和服务内容。对社工站有特色的服务项目和服务个案,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信息渠道,开展持续、广泛、深入的社会宣传,不断推广社会工作服务站工作成效,强化经验总结,扩大社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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